設計快報公告內容
臺北縣業餘棒球隊吉祥物、形象識別圖案(LOGO)及隊旗設計

臺北縣業餘棒球隊吉祥物、形象識別圖案(LOGO)及隊旗設計

徵選辦法

壹、 目的

「棒球運動」向來素有國球之稱,爰為積極推展棒球運動,並厚植本縣棒球運動根基,特成立本縣業餘棒球隊。為能有展現本縣業餘棒球隊及本縣意象之球隊吉祥物、形象識別圖案(LOGO)及隊旗設計,並配合球隊未來相關活動之辦理及推廣,特公開辦理此次徵選活動,廣邀各界設計菁英高手共同參與,希望藉由此次徵選活動,行銷本縣業餘棒球隊形象,並透過球隊象徵物的建立,帶動球迷的心,讓球場活力沸騰。

貳、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參、承辦單位:臺北縣鶯歌鎮中湖國民小學。

肆、參加資格:不限。

伍、作品規格

 一、作品以A4規格為準,色彩不拘,但用色勿過於繁複或使用漸層色。

 二、吉祥物、形象識別圖案(LOGO)、隊旗設計完稿作品請分別以彩色列印於A4白紙上(勿列印於同一張A4紙上),並分別裱褙於不同張黑色紙板上(A3),再以兩張硬紙板包裹其中,最後用牛皮紙(袋)包裝完成,若因郵遞途中折損,承辦單位概不負責。

 三、請黏貼報名表於每一完稿作品之黑色紙板背面。

 四、請檢具設計圖稿之電子檔,解析度300dpi以上,轉存為JPG、TIFF格式。

 五、光碟片需儲存以下檔案格式:設計圖電子檔(解析度300dpi以上)、報名表格WORD檔。

 六、主設計圖稿上不得書寫載登任何文字或簽名,設計者若需補充說明,得以另立一張輔助說明文件,說明文件仍不得簽名。

 七、送件時請附上報名表,並於500字以內說明的設計理念說明。

陸、設計要點與方向

 一、基本設計理念

  (一)表現出棒球運動的熱情與活力。

  (二)展現本縣大河之縣的生命力,並結合本縣「幸福•美麗•大臺北」之願景、意象、縣徽等等相關內涵。

參賽者可先至本府網站(http://www.tpc.gov.tw)參閱相關資料。

 二、吉祥物及其命名

吉祥物力求有活力、朝氣,充分展現棒球運動之精神

  (一)外型:將吉祥物以擬人化呈現,且需身著棒球隊球衣。

  (二)立體化:必須是可以被立體化。

  (三)參賽作品設計至少繳交三個動作或角度,以表達作品之豐富性。

  (四)參賽者應於報名表中就所設計之吉祥物進行命名及個性描述,吉祥物之名稱將作為本縣業餘棒球隊隊名之副名。

 三、形象識別圖案(LOGO)

  以吉祥物之設計為主軸,並結合基本設計理念。

 四、隊旗

  運用所設計之形象識別圖案(LOGO),另設計代表本縣球隊之旗幟一幅。

 柒、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8月14日止(郵戳為憑)。

捌、收件

請依序備妥報名表【附件1】、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附件2】以及完稿作品3件,並於信封上註明「臺北縣業餘棒球隊吉祥物、形象識別圖案(LOGO)及隊旗設計徵選活動」,於截止時間內(以郵戳為憑) 掛號郵寄至「臺北縣鶯歌鎮中湖國民小學總務處」(臺北縣鶯歌鎮中湖街25號)收。

玖、評選

評選活動分為入選及網路票選兩部分:

一、入選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由評審小組評選出5名優秀作品進行網路票選。

(二)入選評分標準:整體造型占30%、創意占40%、內涵與代表性占30%。

二、網路票選

入選之5名優秀作品將公布於臺北縣體育資訊網路中心網頁(http://sport.tpc.edu.tw/),進行網路票選活動。得票數最高之作品將作為本縣業餘棒球隊之吉祥物、形象識別圖案(LOGO)及隊旗,未來將應用於相關文宣製作及活動宣傳之上。

壹拾、獎勵辦法

一、入選以5名優秀作品為原則,分別頒予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及獎狀1幀。

二、網路票選得票數最高者另頒予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

三、獎金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者,依所得稅法,應先行代扣15%所得稅。

四、獲選名單將公佈於臺北縣政府教育局網頁上,並另行舉行頒獎典禮,入選者將以專函通知。

壹拾壹、 注意事項:

一、比賽相關資料及報名表件,請至臺北縣政府教育局網頁(http://www.tpc.gov.tw)或臺北縣體育資訊網路中心(http://sport.tpc.edu.tw/)下載。

二、每一參賽者參賽作品不得超過2件。

三、每一參賽者繳交之參賽作品皆須包含吉祥物、形象識別圖案(LOGO)、隊旗設計等3項目,不得單獨就某特定項目參賽。

四、獲選之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五、送件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的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等,參選者除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並依法追究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害。

六、入選之作品,需無條件配合主辦單位完成商標名稱註冊登記。

七、入選作品及原稿之著作財產權與管理使用機關為主辦單位,作品不予退回,主辦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與使用之權利,均不另通知及致酬。主辦單位得配合日後文宣運用及縣市升格改名,保留作品修改權。

八、主辦單位將秉持公開、公正辦理原則,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小組之決議及網路票選結果,若無具體事證,不得異議。

九、凡報名送件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徵選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徵選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十、參賽作品概不退還,敬請自行備份保存。

十一、活動相關洽詢:02-29603456分機2786,劉姵君小姐。

02-86775640分機54,柯棟山先生。

下載 徵選比賽報名表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