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徵件4月24日截止 |
◤作品徵選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主辦 4月24日截止 112年「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徵件 ============================= ●參賽資格╱ (1)對象:年滿20歲(含)以上(民國91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居住於臺灣之 繪畫創作者,且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展覽約」及「非專屬代理約」可參加。 (2)類別:不限創作媒材、主題及技法,限平面繪畫作品。 ●送件方式╱分初選、決選兩階段。 初選:4月10日(一)上午9點∼4月24日(一)下午5點採網路線上報名。請上傳6張作品電子圖 檔(圖檔建議300dpi解析度之JPG檔,檔案大小不超過5MB,請參賽者自行確認是否相符再 上傳檔案)。為避免最後一日線上報名網路壅塞,請盡早上線報名。 決選:入圍者將決選送件表及初選之3件主要作品實體採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收件處。 ●評審規範╱ 初選: (1)初選參賽作品6件(主要作品3件、次要作品3件),皆須為近3年(2020∼2023年)之創作 。2022年(含)後創作之作品須達2件。 (2)主要作品每一作品裝裱前畫面(畫心)尺寸長邊不超過140cm、短邊不少於35cm(圓形直徑 或不規則形單邊長度範圍與聯畫作品併算長度時亦同)。次要作品尺寸不限。 (3)採線上報名並上傳作品圖檔6張。 (4)參賽者如獲獎,初選提送之主要作品3件須於聯展時展出。 (5)已售出或已有藏家收藏之作品請勿投件。 決選: (1)初選入圍參賽者請至璞玉發光活動網站下載決選送件表,並將初選參賽之主要作品3件 實體作品與紙本送件表郵寄或親送繳交。 (2)實體作品需與初選投件時的3件主要作品相符。作者應親自簽名(簽名位置不限於正面), 以視為完成之作品。決選作品送件表須載明決選作品售價與折扣額度。 (3)作品需自行裝裱(加外框或卷軸)並包裝完妥,畫框可裝裱壓克力片,裝裱後長邊、短邊 皆不得超過220cm。聯畫作品總尺寸長度併算亦不得超過。 (4)非四邊形之不規則形作品可完整修邊不裝裱,但作品背後須加裝可供吊掛之零件。 (5)玻璃裝裱者、作品未簽名、決選送件表未書寫售價與折扣額度、作品尺寸或裝裱規格不 符合簡章規定者,不予收件及審查。 ●活動獎勵╱ (1)璞玉獎5位:每人頒給獎金10萬元與獎狀1幀,獎金分2次付款。 (2)入選7位:每人頒給獎金1萬元與獎狀1幀。 (3)得獎專輯:以上得獎者每人3冊。 ●聯絡方式╱聯絡人:廖小姐,電話:03-5263176分機203,E-mail:ac204@nhclac.gov.tw。 ●官網https://event.culture.tw/NHCLAC/portal/Registration/C0103MAction?actId=3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