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快報公告內容
活化淡水河系標誌徵選 歡迎參加

●參選資格/不限。

●獎項獎金/(1)特優1名,獎金新臺幣20萬元及獎牌1只,作品將採用為臺北市政府活化淡水河系創意logo。(2)優等3名,各獎金新臺幣6萬元及獎狀1只。(3)佳作5名,各獎金新臺幣1萬元及獎狀1只。

●作品規格/(1)參選作品請一律以lllustrator或 Coreldraw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誌,請將作品印製於A4直式紙張,並裱貼於A3之黑色裱板上,於作品上標註標準色樣(CYMK),報名作品投稿需包括圖案設計圖1份、報名表1份(含基本資料、設計說明與授權同意書)。(2)創意logo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並能明顯識別。

●投稿報名/(1)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1人以具名方式報名。(2)請至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含基本資料、設計說明與授權同意書)。(3)郵寄投稿者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掛號郵寄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臺北市政府活化淡水河系推動委員會企劃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活化淡水河系創意logo徵選活動,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4)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評分標準/設計理念40%、創意及整體造形30%、美感或美觀性20%、應用性10%。

●相關備註/(1)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2)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3)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4)入選作品作者,主辦單位擁有全部智慧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主辦單位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5)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6)入選優選及佳作作品,本局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7)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聯絡資訊/臺北市政府活化淡水河系推動委員會企劃小組郭先生02-27256794。

●活動時程/(1)宣傳及收件期:創意logo徵選收件自即日起至96年11月30日止。(2)評選期:截止收件後即安排審查委員時間進行相關初選、決選作業。預計自截止收件日起至96年12月15日止(將視評審時間及稿件多寡將再行配合調整)。(3)公布及頒獎期:於評選期結束前公布獲獎作品名單,並擇期頒獎。

●活動沿起、前言、創意標章精神與內涵詳見活動網址:http://pwb.taipei.gov.tw/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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