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徽章」徵選,最高獎金5萬元106年10月31日止 |
◤作品徵選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主辦 最高獎金5萬元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徽章」徵選 ====================================== ●設計理念/ 檢徽的設計採推疊式層次的方式呈現,第一層象徵榮耀的光輝;第二層為代表 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官職,可用梅花的圖樣來做變化設計;第三層是彰顯檢察官公義、關懷 與效率的核心價值;第四層是登峰造極的意象。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作品規格/以A4紙張設計一系列大小兩式作品,包含(1)大圖式應用於機關交流之紀念品之 用、(2)小圖式應用於佩帶之徽章或鍊墜、(3)紀念品需考量搭配之支架、座台及包裝外盒。 ●徵選須知/(1)參賽資格:不限。(2)每人以投稿一件設計作品為限。(3)作品呈現方式請以A4 紙繪製,並將設計理念融入設計作品中。(4)可用手繪形式或電腦製作,請以標準製圖法與 尺規繪製。(5)每人每件作品請以「彩色稿」繳交,以「平面」設計為主,加以描圖紙覆蓋 ,以保持作品清潔完整,裱貼於200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襯卡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5 公分以上(並附電子檔以JPG格式存檔)。(6)作品設計理念須以文字輔助說明(500字以內 )。(7)一稿不得二投,經獲選後之作品著作權歸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所有;未入選者恕不 退件。(8)作品正、反面或其餘徵選文件,均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 ,否則不予評審,徵選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9)參賽者應簽署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乙份 。 ●送件方式/將設計完稿作品及文字說明(含電子檔)及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註明姓名、聯 絡電話(含手機)、住址及電子郵件信箱,以掛號方式寄送或親自送件至10048臺北市中正區 重慶南路一段124號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收。送件時請注意下列事項:(1)請於送件作品之 包裝外,標明參加「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徽章』圖樣徵選」活動。(2)如遇作品規 格或徵選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3)徵選公告、報名表、智 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投稿信封格式可至本署網站下載。 ●評選方式/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執行專責小組評選。標準如下:(1)理念表達40%:是否 足以表達檢察精神及工作核心價值。(2)特色20%:構圖是否有原創、獨特性。(3)配色 20%:配色是否和諧、符合設計之意涵。(4)美觀20%:整體設計美感。 ●獎勵辦法/(1)排名第一名並獲入選採用者(限1名),發給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及獎狀乙紙。(2) 排名第二名及第三名者為佳作(各1名),分別發給獎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一萬五千元及獎 狀乙紙。(3)以上獎項經評審評定,若參賽設計稿未達一定水準得以從缺,獎金依國稅局規 定預扣所得稅。 ●活動聯絡/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研考科林慧雲,電話02-23817827或02- 23713261轉6332。 ●詳細資料請上網查詢下載http://www.tph.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