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基金會徵形象吉祥物設計-首獎10萬元 11月30日截止收件 |
◤作品徵選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主辦 首獎10萬元 11月30日截止收件 原住民族基金會徵形象吉祥物設計 ================================================== ●宗旨目的/期能打造兼具傳統文化結合創新國際觀思維之形象,傳遞我們的經營理念與精神,希望以競賽的方式廣納社會大眾對於我們基金會形象的創意思考,作為屬於本會的形象代言、訊息露出的傳播者,更是未來本會及原視16家族成員的一份子,創造無限可能;除了凝聚組織的向心力、營造社會大眾對我們的期待,更藉此傳遞我們推展原住民族文化事務的理念與精神。 ●設計規範/(1)設計理念應以本會經營理念之精神與特質為範疇,形塑良好的組織形象並可獲社會大眾接受與喜愛。建議可從本會從事原住民族所涵蓋的文化、藝術、教育及推廣等各個領域,以及原視16之傳播媒體、經營理念、節目製作及推廣應用等文化傳播功能為概念。(2)角色設定思考,單一角色或組合角色皆可。靈感來源不限具象或抽象,鼓勵以創意、創新、國際觀思維。若為組合式吉祥物形象設計,則必須至少設定主要角色。惟需表現出該角色的設定風格、名稱、個性、故事背景等描述,並提供300字之創作理念。(3)風格形式與技術層面,不限風格與媒材,2D或3D圖稿、手繪或電腦繪圖創作皆可,惟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和新媒體的傳播與再創作等運用規範,並須具有商品化量產的可行性。(4)設計圖稿(畫面)中,不得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符號或文字,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5)團體或個人報名件數最多2件(組),團體內相關人員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參賽。 ●參賽資格/(1)凡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個人與團體皆可參加,不限年齡與經歷。(2)以團體報名者,須填寫1名代表人為後續相關作業之代表。 ●評選方式/(1)初選:由參賽作品評選出至多30件入圍作品進入決選。(2)決選:由入圍作品評選出至多10件優選、數名佳作及前3名作品。(3)票選:由決選得分數前3名作品中,進行員工票選,依得票數高低選定金、銀、銅獎。 ●評選標準/(1)設計美學30%:設計原創性及造型美學。(2)企業精神30%:企業文化意涵與形象表達。(3)發展潛力40%:應用開發可能性與市場潛力。 ●獎勵辦法/將於頒獎典禮現場公布。(1)金獎1名,獎金10萬元、獎狀、本會紀念品乙組。(2)銀獎1名,獎金5萬元、獎狀、本會紀念品乙組。(3)銅獎1名,獎金1萬元、獎狀、本會紀念品乙組。(4)優選10名,各獎金6千元、獎狀、本會紀念品乙組。(5)入圍數名,入圍證明、本會紀念品乙組。備註:(1)本會依規定代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2)獲得金獎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製作8∼10組延伸造型。 ●聯絡方式/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文化行銷部,聯絡人:高先生,地址:11573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20號5樓,電話:02-27881600分機211。 ●詳細簡章及報名方式請上網查詢http://home.ipcf.org.tw/masco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