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台灣視覺設計獎創作金獎徵選辦法,自即日起至2012年10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
2012台灣視覺設計獎創作金獎徵選辦法 =============================================
為鼓勵設計人傑出創作發表,及提供國內設計工作者和設計公司增加獲獎機會,以為個人自我經營或提升公司形象促進業務拓展,經濟部商業司繼2008、2010年後,今年再次辦理2012「台灣視覺設計獎」徵選四大類設計創作金獎表揚。 一、辦理目的 經濟部商業司為協助推動我國商業設計發展,促進產業界與國際互動交流,特透由辦理台灣視覺設計獎,公開徵選具台灣在地特色及國際化之傑出創作表揚,並於「推動商業設計發展計畫」執行期間,輔助優良作品參加國際設計競賽,爭取獲獎宣揚以榮耀台灣設計。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執行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 協力徵件/大計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三、徵選對象 凡中華民國國籍或在台灣從事設計工作之設計師及公司單位均可參選。 四、徵選類別/按四大類作品徵選表揚。 1.識別設計類鉑金獎及金獎共15名 2.海報設計類鉑金獎及金獎共15名 3.包裝設計類鉑金獎及金獎共15名。 4.印刷設計類鉑金獎及金獎共15名。
五、作品限制 自2010年7月以後創作並公開發表之具「原創」及「商業應用」作品。
六、獎勵措施 1.按四大類別共設置鉑金獎10名及創作金獎50名(每類共約15名);獎項分配由評選委員依本次參賽件數及作品水準研議調配頒贈表揚。 2.凡榮獲鉑金獎作品之創作者和企業主,以及金獎創作者均由主辦單位頒贈榮譽獎座及獎狀公開表揚。 3.以上得獎作品將另經評審委員會評選8∼10件符合國際比賽項目之傑作,由主辦單位專案輔助提交參加國際設計競賽。 七、相關推廣 1.得獎作品將由執行單位編印「2012台灣視覺設計獎」獲獎作品專輯出版推廣,以及在「推動商業設計發展計畫」展示和網站刊介宣傳。 2.凡每件獲獎作品均統一以75×180cm彩色輸圖裱裝方式,自2012年12月起安排於全台各都會區巡迴展出。 八、作品交件/分三種類型作品提交參選。 1.識別設計類:每套作品以4cm左右Logo及精選應用發展系列作品數件,拼合於直式A4紙面上(每套最多4張A4紙)列印提交參選。 2.海報設計類:每件作品以18×25cm內平面畫面列印於A4紙提交參選(系列創作可以多張A4列印紙提交參選)。 3.包裝設計與印刷設計類:每件(套)作品以18×25cm以內實物攝影畫面列印於單張或多張A4紙提交參選(適合平面表現者可依照「海報設計類」方式提交參選)。 九、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2012年10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十、作品評選 由主辦單位推薦票選5至7位跨領域專業名家公開評選。 十一、評選方式/分為初審及複審(實體作品審查)兩階段。 十二、報名費用 所有作品均免收參選報名費及展出費用。 十三、其他費用 凡獲獎者按每件(套)獲獎作品繳交新台幣4,000元,以做為收件單位實施輸圖製作、專輯執編、宣傳別冊發行及後續巡迴展相關推廣事務費用。 十四、注意事項 1.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約定。 2.參選作品不能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若獲選作品違反簡章規定或抄襲他人作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3.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4.凡評審委員之本人及所屬公司作品,均不得參與本競賽。 十五、收件單位 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台灣視覺設計獎」徵件組,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三段8號8樓之1(23643),聯絡人:林榮松、許麗華。Tel.02-82628822,Fax.02-82628833。E-mail:ga.ga2001@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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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2012台灣視覺設計獎創作金獎參選辦法報名表及附件資料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