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快報公告內容
臺南市徵選市徽市旗設計 首獎15萬元 8月31日截止收件

◤作品徵選臺南市政府民政局辦理 首獎15萬元 8月31日截止收件

臺南市徵選市徽市旗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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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原之前的市(縣)徽(旗)已無法完全代表大臺南,故須考量整體歷史文化、風土人情、民族融合及多元發展等特色,以建立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之品牌識別形象。基於強化都市行銷觀念,台南市政府特公開甄選優秀作品,透過專家學者的專業評選以及民眾票選,選出最具「大臺南」整體特色的新市徽(旗),建立嶄新的識別形象。

●辦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參選資格/凡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者皆可參與,資格不限。

●評選方式/本項活動評選方式分評審初選入圍、民眾票選決選兩階段,以初選成績佔2/3,票選成績佔1/3,計算選出最後名次。決選成績最高者為第一名,次為第二、三…至第六名,第七至第十名為佳作。

●徵件說明/

一、創作作品意涵:市徽及市旗標誌的設計,須考量本市整體形象,內容應涵蓋城市特質(例如:歷史背景、地方特色、風俗人文及未來的發展等)並賦予時代意義及附加價值。以視覺識別體系的基本組合為主,同時考慮到未來各式產品包裝、認證系統製作或城市行銷紀念商品應用之可能性。

二、創作作品規定:(1)應徵作品(含市徽市旗)需說明創作理念、標準色彩、字體、圖形及色彩意義(請依附件報名表格式填寫,以500字為限)。(2)除報名表外,應徵作品正反面均不得簽名或標誌記號。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應由應徵者自負法律責任。(3)應徵作品者每人(單位、團體)限繳一份平面作品及完稿後電子檔案光碟片,主題不限、設計型式與類別不拘。每一份平面作品一律以電腦輸出於A4白紙,裱於同大小之厚紙板上,並填妥參賽報名表(如附件)浮貼於厚紙板背面。(4)作品光碟: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內附創作說明之Word檔案、原始圖檔與JPEG格式檔案;作品解析度不可低於300dpi。

三、送件方式:(1)自即日起至100年8月31日前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政府民政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8樓」,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2)信封左下角請註明「參加臺南市市徽市旗設計甄選」等字樣。(3)來稿請妥善寄送、勿卷折或擠壓,所有參選作品均不予退件,請自行存檔備份。

●獎勵辦法/(1)第一名獎狀一面,獎金15萬元。(2)第二名獎狀一面,獎金8萬元。(3)第三名獎狀一面,獎金6萬元。(4)第四名獎狀一面,獎金3萬元。(5)第五名獎狀一面,獎金2萬元。(6)第六名獎狀一面,獎金1萬元。(7)佳作4名各得獎狀一面。

●活動洽詢/臺南市政府民政局自治行政科,電話06-3901038。

●資料下載網址http://www.tncg.gov.tw/tainan/warehouse/B30000/tainan%20logo%20selection.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