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快報公告內容
「台灣視覺設計獎」徵11大類金獎作品,兩年一次 設計榮耀 歡迎參選 10月31日截止收件

為鼓勵設計人傑出創作發表,及提供國內設計工作者和設計公司增加獲獎機會,以為個人自我經營或提升公司形象促進業務拓展。特透過公部門辦理「台灣視覺設計獎」徵選11大類創作金獎表揚。

一、徵選目的

經濟部商業司為協助推動我國商業設計界持續與國際互動、交流,透由辦理台灣視覺設計獎,公開徵選傑出、具台灣在地特色以及國際化之創作表揚,並於「商業服務設計發展計畫」推動期間,輔助參加國際設計競賽,爭取獲獎宣揚以榮耀台灣設計。

二、辦理單位

主辦/經濟部商業司,執行/中國生產力中心、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

三、徵選對象

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設計工作者或在台灣從事設計工作之設計師及公司單位均可報名參選。

四、徵選類別/按11類作品徵選(同作品可跨類別報名參選)

1.標誌設計:各種機構單位、品牌、活動識別之單一標誌設計作品。

2.企業形象:各種企業機構、公部門單位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3.品牌形象:各種商品行銷推廣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4.活動形象:各種商業、文化活動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5.海報設計:各種商業、文化活動之單一或系列宣傳海報設計作品。

6.書籍設計:各種書籍期刊之封面、內頁版面或整體裝幀設計作品。

7.行銷設計:各種型錄、卡片、促銷品之單張或成冊設計作品。

8.包裝設計:各種單體或系列之商品包裝、提袋等設計作品。

9.禮盒設計:各種單體或系列之高級商品禮盒包裝設計作品。

10.創意商品:各種具新意創作開發之行銷商品、紀念品等設計作品。

11.特定主題:符合2011世界設計大會主題「交鋒」之設計作品。

註:「交鋒」是設計與其他包括科學、技術、政府、商業等領域相互激盪後的前瞻突破;以及不同設計專業如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與室內設計等相彼此相互輝映之成就,呈現嶄新、實驗性及挑戰設計專業界線之概念與作品。引用自2011臺北世界設計大會http://www.2011idacongress. com/ default.asp。

五、獎勵措施/按11類作品分別評選表揚

1.每類別設置鉑金獎1名及創作金獎5名,11類計66名。

2.凡得獎作品均由主辦單位頒贈獎牌一面、獎狀一紙公開表揚。

註:以上獎額限每參賽單位在每類別中最多以一件作品獲獎為限。

3.以上得獎作品將另經評審委員會評選8∼12件符合國際比賽項目之傑作,由主辦單位專案輔助提交參加國際設計競賽。

六、相關宣傳

1.得獎作品將由承辦單位編印「2010台灣視覺設計獎」作品專輯刊介,以及配合在「商業服務設計發展計畫」網站登錄廣為宣傳。

2.所有作品預定於計畫推動之相關活動以及2011台北國際設計大會期間公開展出。

七、作品年限

自2008年8月以後創作並公開發表過之設計作品。

八、作品交件/分四種類型作品提交參選。

1.標誌設計:每件作品以10cm左右彩色圖像列印於A5(橫式15×21cm)紙提交參選。

2.形象系列:每套作品以4cm左右Logo及精選應用發展系列作品數件,拼合於直式A4紙面上(每套最多4張A4紙)列印提交參選。

3.海報設計:每件作品以18×25cm內平面畫面列印於A4紙提交參選(系列創作可多張提交)。

4.其他類別:每件(套)作品以18×25cm以內實物攝影畫面列印於A4紙提交參選(適合平面表現者可依照"海報設計類"方式提交參選)。

※交件相關附註:(1)以上提交作品畫面以能夠清楚給予評選委員審視評鑑為原則。(2)所有提交之A4列印紙張均不必另裱貼厚卡。(3)每件作品均需獨立填具參選作品資料表浮貼於A4紙背面以利辨識。(4)所有參選作品均不退件,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與相關資料做為輸圖展出和編錄專輯,以及視需要得提交實際印件作品做為展覽使用。

九、收件日期

2010年10月31日截止報名收件,以郵戳為憑。

十、作品評選

由主承辦單位推薦票選7位跨領域專業名家公開評選。

十一、報名費用

所有作品均免收參選報名費及展出費用。

十二、其他費用

凡獲獎者按每件(套)獲獎作品繳交新台幣4,000元,以做為收件單位實施輸圖製作、專輯執編、宣傳別冊發行及後續巡迴展相關推廣事務分攤費用。

十三、收件單位

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徵件組。地址:台北縣土城市金城路三段8號8樓之1(23643)。

Tel.02-82628822、Fax.02-82628833。E-mail:ga.ga2001@msa.hinet.net。承辦人╱林榮松。

下載 2010台灣視覺設計獎創作金獎參選報名表及附件資料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