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快報公告內容
「好客」特色商品設計比賽徵選作品5月20日截止收件

◤作品徵選

無客不作! 總獎金173萬元 5月20日截止收件

「好客」特色商品設計比賽徵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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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選目的╱客家人的好客表現在宴客的擺設上,客家人慶典表現在客庄12大節慶,客家人的多禮表現在精緻的伴手禮中,這都是客家人的本色-「好客」。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希望將客家元素與現代生活用品結合,並將傳統的客家文物注入新的設計元素,邀請極富創意的您一同發想時尚創意與客家文化相遇的新意象,激發出不一樣的客家生活美學創意。

●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承辦單位╱威可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報名資格╱海內外不限國籍,對客家文化及創意設計有興趣的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比賽組別╱以「客家桐花」、「2010年客庄12大節慶」或其他客家元素為創意發想主題,但同樣(或類似)之設計造形或功能之作品,以擇一組參賽為限。

(1)好客等路組:利用代表客家特色之生活用品、食品、服飾、工藝、陶瓷等產品,創新設計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禮品。

(2)好客公仔組:設計符合主題之創意公仔(至少1個),須可供量產並兼具商品化。

(3)好客T恤組:注入「好客」創意元素,設計創意T恤,可供日常生活穿著,展現客家生活美學。

※上述客庄12大節慶相關資訊,請自行參考「2010客家桐花祭」http://tung.hakka.gov.tw及「2010年客庄12大節慶」http://www.ihakka.net/hv2010/index12.asp網頁。

●比賽時程╱

(1)報名暨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99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承辦單位報名小組收。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表件電子檔請逕至活動網頁www.victor-imc.com.tw或主辦單位官方網站www.hakka.gov.tw下載,作品書面圖稿文件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主辦及承辦單位均概不予受理。

(2)初選:預定99年5月25、28日(星期二、五)初選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之5∼7位包含設計、藝術等跨領域專家組成之評審團,進行評選。

(3)初選結果公布:預定99年6月3日(星期四),於活動網頁及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入選名單,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入選者。

(4)初選入選作品模型送件:預定99年7月8日(星期四)下午5時截止(以郵戳為憑),作品請妥善包裝,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者,主辦單位有權撤銷其入圍資格。

(5)決選:預定99年7月14、16日(星期三、五)決選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之5∼7位包含設計、藝術等跨領域專家組成之評審團,進行評選。

(6)決選結果公布:預定99年7月30日(星期五),於活動網頁及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獲勝名單,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7)頒獎暨展示活動:預定99年10月,日期及地點將公布於網站,並通知得獎者。

※海外報名者請注意寄運時效,並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主辦單位有異動比賽時間之權利,若有調整,將於網頁公告,請參賽者密切注意。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參賽件數不限,但同樣(或類似)之設計造形或功能之作品,以擇一組參賽為限:(1)報名表1份。(2)作品說明表一式7份。(3)參賽同意書1份。(4)設計圖稿:請使用A4尺寸彩色輸出圖稿並以裱板單頁呈現,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a.主要概念與特色之平面三視圖、附外觀彩色表現圖文說明。b.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c.公仔組以數位圖像或手繪稿方式創作皆可,依角度或精細度之不同,每件作品至少需呈現正面圖、背面圖、左側面圖及右側面圖等角度)。(5)電子檔光碟:包括報名表、作品說明表及設計圖稿。

●送件程序╱

(1)報名資料: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表件電子檔請逕至活動網頁www.victor-imc.com.tw或主辦單位官方網站www.hakka.gov.tw下載。

(2)報名送件:請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前,將前述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親送至:10542台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三段170號3樓之4(2010「ㄏㄠˋ客˙ㄏㄠˇ客」特色商品設計比賽)報名小組收。

(3)決選送件:入圍者在接獲E-mail及電話通知入圍後,請於決選送件截止期限前送交下列作品及資料:實體作品1份,需依原入圍之設計稿,以1:1比例製作成實體作品。

●評選標準╱原創性30%、商品化可行性20%、與客家主題之切題性30%、美感造形20%。

●獎勵辦法╱

(1)好客等路組: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7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佳作十名,每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1紙

(2)好客公仔組: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5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8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佳作十名,每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1紙。

(3)好客T恤組: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佳作十名,每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1紙。

(4)入圍獎:各組初選入圍,但未獲上述獎項者,每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獎狀1紙。

●費用支給╱(1)海外回台領獎者:核給邀請之海外受獎者機票費及住宿費。機票費以經濟艙為限,住宿費以2天、每日最高新台幣1,600元為限。(2)國內領獎者:核給交通費。

※以上經費均應檢附原始憑證(機票費應檢具票根)報支,由主辦單位依相關會計規定辦理。

※以團體名義參賽者,僅補助報名表載列之代表人。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8樓,電話:02-87894567分機835,傳真:02-87884568,網址:www.hakka.gov.tw。

承辦單位:威可整合行銷(有),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70號3樓之4,電話:02-27196458分機133,聯絡人:曾子柔小姐,傳真:02-27198638,網址:www.victor-imc.com.tw。